(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hrs.y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可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州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
(一)德宏州(德宏户籍或德宏生源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
(二)德宏州农村独生子女(由德宏州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提供证明)加照顾分3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
(三)《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但报考人员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报名地点审核合格后,方能确定加分。
(四)同时符合上述(一)、(二)、(三)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人员优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由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六)生源地和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限制,报考人员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因考入德宏州各大中专院校而迁移户籍至德宏州的原非德宏州户籍报考人员视为不符合报考德宏州“生源地或户籍要求”)。具体要求以岗位表所列条件为准。
(七)截止2017年4月在德宏州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和在德宏州三年聘期满的特岗教师可按德宏籍生源对待。
(八)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可能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九)本次考试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德宏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历年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本公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考生注意:根据省人社厅考试时间安排,教师岗位、非教师岗位、定向招聘同时笔试,每名考试人员只能选择一种考试。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德宏州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州级主管部门联系。该公告及招聘岗位表可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hrs.yn.gov.cn/)查询。
0692-2213725(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与考务科)
0692-2122111(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692-2131106(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4151725(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7178893(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8180638(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6161420(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