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和技能加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盱眙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县纪委:0517-88288609
县人社局纪委:0517-80910710
县教育局纪委:13605234110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17-80910771
县教育局:18352309684
本公告由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