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后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查, 并向考生作必要的解释答复。初次资格审核合格的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时县、州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面试与考核
1、本次聘用以面试为主、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分中学组与小学组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全部报名工作结束后准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3、面试顺序及课题: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生的说课顺序。
4、拟聘用人员的确定。按同类别、同学科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确定拟考核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需缴纳伍仟元履约保证金并与拟聘者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双方条款。
五、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个人《学籍档案》交县教科局,由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共同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拟聘用人员未按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缺额及以后各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进行递补。
六、体检和尿检
由县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初次体检(含尿检)不合格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七日内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公示
考生面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布拖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经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尿检合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后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工资待遇。
(二)拟聘人员审查合格上岗后,足额返还其履约保证金。未按时上岗或其它原因未聘用者,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并扣留其履约保证金伍仟元,上交县财政。
(三)新聘人员实行聘期管理。服务年限最低为6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提出辞职,服务年限未满人员不得调离初聘单位,违约者按聘用合同相关规定处理。未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
九、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由县教科局负责组织实施。
十、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考核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核聘用工作在布拖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聘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考核聘用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本公告由布拖县人社局、布拖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布拖县人社局:高老师 18981507835
布拖县教科局:李老师 13037773317
监督电话:布拖县纪委、监察局 (0834)8531143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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