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
(1)报考106-112岗位和125-127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50%。
(2)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满分为100分。
3.面试内容:
(1)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具体内容如下:
106岗位:包括声乐和自弹自唱,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声乐成绩×50%+自弹自唱成绩×50%。
107岗位:包括100米跑和立定三级跳远,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100米跑成绩×50%+立定三级跳远成绩×50%。
108岗位:包括素描和色彩,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素描成绩×50%+色彩成绩×50%。
109岗位: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
110-112岗位:包括绘画(必测项目)、弹唱或舞蹈表演(选测项目,二选一),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绘画成绩×50%+弹唱或舞蹈表演(二选一)成绩×50%。
125岗位:舞蹈专业技能。
126岗位:汽修专业技能。
127岗位:美术专业技能。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东海教育信息网(http://218.92.13.189)和招聘报名处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东海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已就业的入围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单位有主管部门的,还须主管部门同时盖章同意,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东海县教育局将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教育信息网(http://218.92.13.189)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东海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签订就业协议。具体岗位见《分配表》(附件2)。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经县人社、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在东海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且在第一个单位工作不少于3周年。如有违约,用人单位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所有附件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yghrss.gov.cn)、东海教育信息网(http://218.92.13.189)查询、下载。
九、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东海县纪检监察、编办等单位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7800723。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东海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