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内容:《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共二科,二科合卷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理论》20分、《专业知识》80分。《教育理论》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考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考生须在2017年7月14日到凤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员放弃,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专业成绩也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报考岗位形不成竞争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2017年7月28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1.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2.单笔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七)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单笔试岗位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专业成绩也相同的,以试卷最后一道大题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
(九)聘用
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该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一次。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五、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县人社局、县纪委全程指导、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本方案由凤凰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凤凰县教体局人事股0743—3506094
附件1:2017年凤凰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凤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6月19日
附件1:2017年凤凰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