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凤凰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含职中)教师的需求,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7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日至1999年7月3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7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7年凤凰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凤凰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湖南省凤凰县教体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②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对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证明(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但进入考察程序时必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所需证书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③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④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专业认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体局与县人社局认定。
(三)报名资格审查
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体检资格复审、聘用资格终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