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游县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新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学科(岗位) |
招聘人数 |
小学语文 |
5 |
初中语文 |
2 |
小学数学 |
3 |
初中社政 |
3 |
高中音乐 |
1 |
二、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学历、年龄、教师资格及专业等具体条件:
(一)学历及户籍要求
1.具有龙游县常住户口(以2017年7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龙游县生源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户籍不限人员: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全国“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各报名对象需事先在学信网实名制注册账号,并牢记账号(一般为手机号码)和密码,以备报名现场进行电子毕业证书的查询和确认。学信网注册网址: https://account.chsi.com.cn/account/preregister. action?from=archive-login
(二)年龄要求
①30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7日后出生);②对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对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对象,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7日后出生)。
(三)教师资格及专业等要求
1.报名对象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全国“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第一批)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中音乐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可暂不作要求,但入选对象必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2.报考学段要求不得高于所取得教师资格规定的学段。
3.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的专业学科)相符。
4.本县教育系统原在编后离职的人员,离职3年内不得报考。
5.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共1 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龙游县教育局大楼三楼301会议室(龙兰路151号)。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龙游县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并现场提供近期免冠半身二寸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若是师范类的必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交纳考务费40元(低保户凭有效证明免交考务费)。
5.领准考证:各报考对象可于7月28日下午3:00——5:00到教育局人事科或7月29日(考试当天)早上8:30前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龙游县第三中学门卫处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6.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数少于2人的不予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