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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办法

时间:2012-7-20 15:26:24 点击:

  河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
  
  一、招聘原则
  
  特岗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2年全省共招聘特岗教师10800名,其中,国家计划特岗教师5800名,地方计划特岗教师5000名;初中教师5063名,小学教师5737名。具体岗位设置参见《河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应聘体、音、美学科教师的,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生源地考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岗位设置。各设岗县教育、财政、人事、编制部门根据当地教师队伍整体缺编情况和学科结构等因素,在省辖市指导下,共同研究提出本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需求计划,报县(市)级人民政府同意盖章,上报省辖市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审核盖章后,以市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共同审核确定,向社会公布。
  
  (二)公布岗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河南省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
  
  (三)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5日—7月31日。特岗教师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网站(http://tgzp.haedu.cn/)。特岗教师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凡自愿参加河南省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的高校毕业生,需登录上述相关网站进入特岗教师招聘系统,认真阅读招聘办法,按招聘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了解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2年内不允许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报名资格初审由省教育厅统一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其中,河南省内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由考生所在或所毕业的学校负责,学校通过由省教育厅给定的管理账号和密码进入招聘系统,对本校应、往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省外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由河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资格初审的依据是本招聘办法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省内各高校和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应在考生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且于7月31日之前)在招聘系统提交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陆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时进行。
  
  (五)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8月4日—6日登陆招聘系统,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六)笔试。
  
  1、笔试时间为8月8日上午9∶00—11∶00。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师德、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师专业标准等。笔试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满分为150分。笔试工作由省、市两级共同组织实施。基本原则是:“全省统一试卷命题、统一试卷印制、统一笔试时间、统一调配巡视人员”。各省辖市负责根据报考人数,合理设置考点、考场等具体考务工作;负责考场监考人员的组织、考场纪律;负责判卷和汇总成绩等。考点设置统一安排在各省辖市市区。
  
  2、公布笔试成绩。各省辖市判卷结束后,将本辖区内考生笔试成绩录入特岗教师招聘系统。笔试成绩将于8月16日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七)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各地根据考生的志愿,在省定最低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2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第一志愿筛选后面试人选达不到1:1.2比例的,首先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剂。若还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各省辖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各省辖市确定。各省辖市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系统内进行提交,由省级有关部门审核后,于8月16日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通知考生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2、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各地在考生面试前组织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具体时间由各设岗县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面试通知单(在招聘系统内下载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需携带)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并在资格复审现场填写《河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以下简称《招聘登记表》,样表请在特岗教师招聘网站下载,要求考生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粘贴与笔试准考证同一底版照片)。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核。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资格复审合格后,各地在面试考生提交的《招聘登记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3、组织面试。各地组织面试时间为8月17日—20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各设岗县组织实施。
  
  4、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各地负责将面试成绩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的面试成绩栏,并将考生面试成绩录入招聘系统。面试成绩将于8月22日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八)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指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各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各地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招聘系统内进行提交,由省级有关部门审核后,于8月22日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由各设岗县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2、组织体检。各地于8月26日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各设岗县统一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
  
  3、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束后,各地负责将体检结果登记在《招聘登记表》体检结果栏,并将体检结果录入招聘系统。体检结果将于8月28日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体检结果。
  
  (九)拟定招聘人选。各地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提出本地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以省辖市为单位填写《河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统计表》(样表请在特岗教师招聘系统下载)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共同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人员名单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
  
  (十)岗前培训。拟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教育厅安排,省辖市、设岗县共同组织实施。
  
  (十一)教师资格认定。经过岗前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十二)签订合同。特岗教师与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签订《河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协议书》(具体内容请在特岗教师招聘网站下载)。
  
  (十三)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并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
  
  五、招聘有关政策
  
  2012年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的日常管理与考核、服务期满后的管理等有关政策,以及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等,按照《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豫教师〔2009〕82号)和《关于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落实工作岗位的通知》(豫教师〔2012〕92号)文件要求执行。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提高为人均年2.4万元,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
  
  六、关于“硕师计划”研究生
  
  我省2012年农村“硕师计划”经过自愿报名、择优推荐、复试录取等环节,从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共招聘一批优秀大学应届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已经与有关的项目县签署了就业协议书,志愿到我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支援我省农村教育事业。按照有关政策精神,这部分人员不需要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可直接招聘为特岗教师。请有关设岗县(市)做好“特岗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衔接工作。
  
  七、招聘纪律要求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级有关部门将通过派出巡视检查人员,设立监督电话等,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371—65682590
  
  监督投诉电话:0371—65682591
  
  招聘系统网址:http://tgzp.haedu.cn/
  
  招聘报名网站:河南省教育厅(http://www.haedu.gov.cn/)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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