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具体岗位详见《垫江县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纪律处分记录;
3.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6.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7.自愿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周年及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转聘到县外。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9.免费师范生报名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免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规定。非重庆市生源的免费师范生需经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和重庆市教委同意才能报考;且须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招聘简章分别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本次考核招聘将在2个考点分批次进行,考点一为西南大学,考点二为四川师范大学。考点一招聘后的剩余岗位,将于2017年11月15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作为考点二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指标。
(一)报名、考核时间地点
1.考点一:西南大学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
考核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下午13:00开始。
报名考核地点:西南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考点二:四川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9:00-12:00。
考核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下午13:00开始。
报名考核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报名联系电话:(023)74669348、13340346139(冷老师);(023)74616156、18723829165(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