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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2012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0名公告

时间:2012-8-1 10:52:02 点击:

为了补充短缺学科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黄龙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延安市人社局审批,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资格准入、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教师5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30名,幼儿园教师20名。

中小学教师招聘的学科岗位为:政治2名、语文4名、英语2名、数学3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3名、历史1名、地理2名、体育3名、音乐2名、美术1名、计算机2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够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爱护学生,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2、中小学教师须具备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教育教学专业二批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须具备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教育教学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院校的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者也可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为切实稳定黄龙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不限户籍,但在同等条件下黄龙户籍应聘人员优先。幼儿园教师必须是黄龙户籍(往届毕业生户籍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户口本登记户籍为准,应届毕业生户籍以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备任教学科要求的相应普通话等级。

6、具有相应的英语和计算机等级。

四、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和2012年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黄龙县政府政务网、黄龙县广播电视台、黄龙县城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1日——2012年8月6日。

2、报名地点:黄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县政府五楼)。

3、联系人:魏良勇(13571148676)、仇爱留(13992152678)、孙耀龙。

4、联系电话:0911—5628985

5、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1寸照片3张,招聘招考服务费100元。(自备档案袋将报名资料进行装订)

(2)往届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教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应的英语等级证和计算机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应届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教师提供资料与往届毕业生相同,如果有关证件正在办理中,需发证机关提供考试过关证明原件。

(4)往届毕业生报考幼儿教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应的计算机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应届毕业生报考幼儿教师提供资料与往届毕业生相同,如果有关证件正在办理中,需发证机关提供考试过关证明原件。

(三)资格审查。

由人社局负责,会同教育局、监察局、公安局共同对报名考生的户籍、学历、学籍档案、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四)考试。

中小学教师考试:分为笔试、试讲和面试答辩两部分内容。总分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和面试答辩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试讲和面试答辩同步进行,试讲内容同一学科统一规定,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写出教案交评委组,然后按抽签顺序进行试讲(时间15分钟)。面试答辩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由评委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评分。

幼儿园教师考试:分为笔试、试讲和才艺特长展示两部分内容。总分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试讲和才艺特长展示成绩占总成绩30%。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试讲和才艺特长展示同步进行,试讲内容同一学科统一规定,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写出教案交评委组,然后按抽签顺序进行试讲(时间15分钟)。才艺特长展示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个性特长与艺术修养。由评委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评分。

(五)确定拟聘人员。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由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七)考察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人员考察政审。主要考察政审拟聘人员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社会治安和纪律、违反师德情况。

体检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后,将招聘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办理招聘通知书。

(九)签订聘用合同。

七、待遇及义务

1、试用期1年,工资福利按照国家规定的见习待遇执行。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3、新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原则上到基层任教三年,在黄龙县教育系统工作六年以上。

黄龙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借章)

二0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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