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简章
为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公开招聘2018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免费师范毕业生为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8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西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3.符合《一览表》中岗位招聘条件、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
4.2018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
5.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6.符合体检文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自愿在我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招聘单位至少3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经济责任。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永川区教委人事科
3.具体报名方法及要求
考生填写并打印《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在所在院校(系)盖章,然后到永川区教委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自荐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及其它资料、《报名登记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考试考核及签约
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不按要求参加考试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采取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1.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于报名时通知并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j.cqyc.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2.专业科目测试方式:专业科目测试的方式为说课或专业技能考试,其中:文化学科为说课;艺体、计算机学科为专业技能考试。专业科目测试分值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科目测试分数为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专业科目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