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2017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复试工作方案
为做好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复试工作,依据《武汉市2017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复试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复试的组织
复试工作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二、复试的学科和对象
1.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我区复试的职位为:
高中教师3人,具体职位为:蔡甸区汉阳一中英语教师1人,化学教师1人;蔡甸区汉阳二中数学教师1人。
初中教师2人,具体职位为:幸福路中学英语教师1人;莲花湖中学英语教师1人。
2.复试的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复试人数1:3比例确定。对计划招聘1人、但不足1:3开考比例的,经市区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三、复试的方式
复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为8分钟,说课的内容选自课程计划所规定的教学内容,与考生所报考的学段学科相一致。主要考察考生从事教育工作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语言、教育方法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综合运用能力。
四、复试的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星期六)
复试地点:蔡甸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蔡甸街莲花湖大道218号)
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8:00时以前持本人身份证件进入考场。8:30时还未进入考场候考室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次序
考前30分钟,所有考生在候考室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抽签确定复试的岗位顺序和考生顺序,8:30按抽签号从小到大依次进行复试。
(二)复试考官
复试考官小组为5人,考官确定方法另定。
(三)复试题本
复试题本由区招聘专班命制。复试题本的保管由由区招聘专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一经密封,再开启时需经开启人和见证人同时签名确认此前密封完好。复试题本在备课室按抽签顺序,分别提供给考生备课、说课。
(四)复试考场
1.考场设置复试室、侯考室、备考室等,各室之间保持适当间距,互不干扰,已考人员与侯考人员严格隔离。
2.复试室设立考官席、考生席、记时席、监督席。监督员由区人社部门或纪检部门干部担任。
六、复试的程序
1.考生报到。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2017年12月16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考场候考室报到,并接受安全检查。
2、资格审查
8:00组织资格复审。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复审材料包括:(1)报名表、笔试准考证;(2)学习成绩单、学生证;(3)二代身份证;(4)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
进入复试的2016、2017届尚未就业人员,复审材料包括:(1)报名表、笔试准考证;(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4)二代身份证;(5)本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报到证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
3.抽签。
复试对象在考场候考室坐定后,8:15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采取抽签方式,先确定复试岗位顺序,再确定同岗位各考生顺序。
4.复试
8:30开始,考生按抽签序号从小到大,每隔8分钟由工作人员通知并带领进入备考室,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
9:00说课开始,考生由引导员从备课室带领至说课室,考生说课。以后每8分钟,按抽签顺序更换一个考生。
4.复试计分。
(1)考生复试成绩取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数。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复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复试时,由考官根据考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判、打分。
(3)复试成绩须经监督人员签名确认,一般以隔位报分的形式,当场向考生公布,复试结束后,在面试考场外显著位置张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复试成绩公示表》。
七、确定录取
1.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职位1:1的比例确定初录。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3.对考生弃考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与复试参考人数不足1:3的岗位,设定综合成绩60分为基本合格线,过线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否则取消或消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3.政审和体检。对初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检,合格人员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人员差额,由市招聘办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及考生素质,确定是否递补。
八、资料记录
1、复试结束后,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封存复试原始资料,并由主考官、监督员签封。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并整理《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结果表》,试题题本,评分记录等复试原始资料并交由同级人事主管部门保管。
九、复试要求
1.加强领导。复试工作在区教师招聘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组成的工作专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认真履职。复试工作人员务必于7:40前到达考场,复试考官务必于8:30以前到达考场。进入考场后,非领导小组成员关闭通讯工具,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官熟悉评分标准,并对工作人员提出工作要求,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此后,考官不得离开复试室同考生或非复试工作人员接触。
3.严肃纪律。复试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参与复试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参加复试。复试完毕后必须迅速离开复试现场,不得逗留并与候考人员接触。对于违规考生或复试工作人员要依纪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十、其他未尽事宜,按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蔡甸区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027-69812435(区教育局);027-8499864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