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2018年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细则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2018年长宁县共安置省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共37人,本科层次36人,专科层次1人。招聘学校及岗位请见附件。
二、公开考核招聘方式和流程
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考核的办法为面试。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体检、聘用等程序确定招聘对象。县教育部门组成考核小组 5-7人,具体负责本次考核。
专业综合技能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工作的基本素质、专业技能。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测试内容
主要为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满分为100分。
2、测试程序:
考生进入候考室报到→专业相关专业知识测试→评分→公布成绩。
3、服装要求:由于考试场地无法提供更衣场所,请考生着整洁大方便于活动的衣裤参加考试,不在头上身上及衣裤上佩戴饰品、不化浓妆、不着演出服,不带道具。
三、面试评分
每面试评委小组由5-7人个评委组成。评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小数点保留2位(四舍五入)。
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监督电话:0831-7870051(局纪委)。五、选择岗位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考生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学校)。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面试前交验身份证、学生证,同时提交自荐书,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进入考试场地,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请各位应聘者特别注意遵守此项规定。进入面试场地后,要服从组织安排,保持安静。
(二)面试时不得自我介绍,不得提与面试无关的其他要求。
(三)所有评委进入考试场地后关闭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面试工作按照市教育和体育局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评委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作出评价人员参加本学科测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招聘考试各项规定,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进入考试场地,不得泄密。
(六)面试工作严格遵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接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它
签订就业协议的内容为:
(一)该生若推荐材料属实,按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来我县后经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
(二)在长宁县教育岗位服务期限最低八年。其中,在长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农村幼儿园〔不含县本级及城关镇〕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特殊教育师范生可在县特殊教育学校任教;
(三)服务期内禁止调动(指教育系统外或县外),如乙方在服务期内辞聘,应向县教体文广局支付违约金:保底10000.00(大写:壹万)元+违约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5000.00(大写:伍仟)元。若在协议规定年限内离开教育系统工作的,需另按省上相关规定缴纳培养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