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
本县乡镇小学(不含响水镇)在岗任课的正式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教学实绩突出,近3年年终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在乡镇学校任教3年以上。
3、参选人员须获得县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者县级以上优质课评比、基本功竞赛(至少包含备课和上课(说课)两个部分)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选调岗位及职数
县城小学(含实小、二实小和解放路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各10人。
四、选调办法
选调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参选人员在2012年8月19日—8月21日下午4点前到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须提交选调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教师证书和相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2寸照片1张,报名费100元。报名人员于8月21日下午6:00—7:00到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总分120分,其中教育教学理论20分,专业知识100分。笔试时间为8月22日上午8:30—10: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录用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选调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
2、同一学校、同一学科选调到县城任教的不超过2人(取成绩高者)。
五、其他
1、教师参加县城学校选调,必须填写选调报名表,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2、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参加选调考试的不得超过4人。
3、被选调人员由县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1年),并报县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响水县教育局
201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