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理工大学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及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建设目标和当前发展需要,浙江理工大学决定面向全球常年公开招聘各类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下设17个学院(教研部),举办1所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7000余人,其中研究生3800余人。拥有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可授予专业学位类别10种,有纺织科学与工程和机械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多个省高校重中之重一级学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高校重点学科、省一流学科等,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多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880余人,正高职称270余人。拥有16个省部级创新团队;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一大批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和金沙学者。
学校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力,在众多领域完成了一系列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8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7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鲁迅文学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2项,近五年获得省部级奖励170余项。
有着120余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理工大学,诚邀海内外英才加盟。
二、申请条件
(一)专任教师
学校面向海内外常年招聘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高端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创新团队、海内外优秀学者等。应聘人员除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教师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
(2)一般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3)正高职称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在40周岁以下,博士在3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1、A类(卓越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学者。
2、B类(杰出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浙江省特级专家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学者。
3、C类(精英教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青年学者。
4、D类(精英教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浙江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浙江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浙江省高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青年学者。
5、E类(特聘教授):
(1)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近三年内教学科研业绩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理工科类:
Ⅰ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
Ⅱ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教学或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至少1项(国家奖排名前三),或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生第一)在一级及以上期刊或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5篇(其中,SCI三区及以上至少2篇),或以第一完成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至少5项。
人文社科类:
Ⅰ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
Ⅱ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或中国美协、中国书协等主办展览的银奖(二等奖)及以上至少1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排名前三),或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或被SSCI、A&HCI、SCI收录的期刊论文至少2篇(其中特级及以上期刊论文至少1篇)。
(2)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近三年内教学科研业绩满足上述E类第1条基本条件,且业绩特别突出或属于学校急需紧缺专业。
6、F类(特聘副教授):
(1)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近三年内教学科研业绩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理工科类:
Ⅰ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省部级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2项。
Ⅱ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学或科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至少1项(省部级一等奖或国家奖排名前四),或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生第一)在一级及以上期刊或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5篇(其中,SCI三区及以上至少2篇),或以第一完成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至少5项。
人文社科类:
Ⅰ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省部级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2项。
Ⅱ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或中国美协、中国书协等主办展览的铜奖(三等奖)及以上至少1项(省部级一等奖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排名前五),或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或被SSCI、A&HCI、SCI收录的期刊论文至少2篇(其中特级及以上期刊论文至少1篇)。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或属于学校急需紧缺专业。
7、G类(优秀博士):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科研业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质。
8、“百人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
(1) “百人计划”领军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非华裔外籍人士年龄不超过60周岁),达到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条件。
(2)“百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达到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条件。
详见“浙江理工大学“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百人计划)”招聘公告”http://news.zstu.edu.cn/info/1113/35255.htm。
(二)博士后
1、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能够在设站单位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培养期间学校给予一定额度的科研启动经费。培养期满,通过考核并获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博士后证书》者,可申请作为浙江理工大学教师引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三、专业学科
数学、物理学、化学、心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艺术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设计学、美术学、法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