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成都双流区引进区外优秀在职教师公告【15人】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优秀教师群体,优化教育人才运行机制,加大教育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流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标准>的通知》(双机编办〔2016〕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9年我区面向全国公开引进15名区外优秀在职教师,本次引进为编制内引进,引进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一)引进范围
面向全国(国家、省、市规定不得引进的区域除外)。
(二)引进对象
全国优秀教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特级教师、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省优秀校长、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特级教师、市特级校长、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校长、市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优秀青年教师、中央省市教科院(所)组织的学科教学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至少具有上述一项荣誉或获奖,符合引进岗位应聘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学校于2019年1月21日—2019年2月15日组织报名,应聘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到应聘学校报名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应聘者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明书、教师职业技能证书、各种荣誉证书、论文论著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教学情况简介(500字左右)、本学年所教学科教学设计。
(二)初选。招聘学校按照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初选,并推荐参加全区统一考核。
(三)资格审查。区教育局联合区人社局、区纪委相关人员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全区统一考核的人员名单。
(四)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以讲课和答辩的方式对通过初选人员进行统一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