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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招聘幼儿教师70名公告

时间:2012-9-6 10:47:55 点击:

鄂尔多斯援建的三所幼儿园将于今年十月正式启用,根据全市幼儿教育发展需要,市政府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在全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制定具体招聘方案。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共70个,均为教学岗位(教养员),其中:都林幼儿园30个,和平幼儿园、河东幼儿园各20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师范类院校的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以及全日制院校的音乐专业毕业生(音乐专业毕业生需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院校需取得教师资格证),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

1.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禁行性规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招聘形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首先进行笔试,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程序,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申报各幼儿园岗位,然后以三个幼儿园为单位组成三个专家组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依据总成绩以各幼儿园为单位依次录用。此项工作由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兴安日报》、《兴安日报(红城版)》、乌兰浩特市政府网(www.wlht.gov.cn)、乌兰浩特市教育信息网(www.hcjyxx.com)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2年 9月13日至 9月19 日

报名地点为:乌兰浩特市教育局215、216室。

2.报考人员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大学生服务基层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报名,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打印《报名登记表》1份。交报名费120元(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免交报名费)。

3.报名结束后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4.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

5.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乌兰浩特市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三)笔试

1.考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请随时关注乌兰浩特市教育信息网)。

3.考试内容分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为语文和数学(高中阶段水平),专业课为幼儿教育心理学和教材教法。考试为一张试卷,卷面满分150分,公共课70分,专业课8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按规范化程序进行。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31号)以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实施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以及选调优秀大学生工作的通知》(内人发[2007]36号)文件精神,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志愿者”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及纳入旗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等六类服务基层且服务期满的考生,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5.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考生,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

6.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加分)×40%。

7.笔试成绩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和乌兰浩特市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四)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即取前140名进入试讲程序(第140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

2.进入面试的考生依据本人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申报应聘幼儿园岗位,其中:都林幼儿园申报人数为60名,和平幼儿园、河东幼儿园申报人数各为40名。

3.三所幼儿园面试评委组,在同一时间、同一考点分别组织面试。

4.面试内容为说课和技能技巧展示。说课主要考察考生的教材分析、教法理解、语言表达、仪表形象、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技能技巧展示,需考生依次展示三项内容:讲故事(同一主题)、儿童简笔画(同一题材)和音乐技能(儿童歌曲、键盘乐器、舞蹈类,表现形式为边唱边跳或边弹边唱)。

5.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说课5分钟,技能技巧展示10分钟。面试满分150分,说课占50分,技能技巧展示占100分。

6.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和乌兰浩特市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五)成绩应用

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个幼儿园招聘人数,依据应考人员总成绩([笔试+加分]×40%+面试×60%),分别依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三所幼儿园拟聘用人员名单(如拟聘用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加试笔试确定顺序)。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总成绩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和乌兰浩特市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六)体检考核

公示期结束后,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执行。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牵头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重点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以及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证据确凿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档案未及时报送以及其它原因出现聘用计划空缺时,按各申报单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1.考核、体检无异议后,经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2.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按各自职责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3.新聘用幼儿园教师实行聘用制,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合同签订、鉴证等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第一个聘期5年(含一年试用期),聘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下一个聘期合同,每个聘期5年。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聘期内报酬和相关福利待遇与现幼儿园在职教师同等对待。

六、纪律监督

本次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要严肃纪律,精心组织,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全程监督,对各环节进行全程录像,并设监督电话及举报箱。

监督电话:8299106。

报名联系电话:0482-8213635 0482-8246990

七、本公告由乌兰浩特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乌兰浩特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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