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告(http://rsc.jsit.edu.cn)、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长期招聘岗位的考试方式为面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短期招聘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试讲、专业测试及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授课水平。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并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专业测评办法及具体时间将通过网上公告(http://rsc.jsit.edu.cn)、张贴告示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测评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公布。试讲和专业测试结束后,在试讲和专业测试合格者中,根据两项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网上公告(http://rsc.jsit.edu.cn)、张贴告示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教师岗位的总成绩=试讲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三)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①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以上材料请考生提供复印件一份,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所有招考工作(长期招聘岗位自考核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短期招聘岗位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本次招聘不再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0-83296816、0510-83296019
联系人:周老师、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0-83298150
联系人:何老师、吴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83236078。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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