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2020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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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9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局2020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福田区的人员;
(二)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目前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为福田区);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现居住地址为福田区);
(四)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驻地所在地为福田区)。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报名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2020年6月22日至7月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符合在福田区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选择“福田区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选择“深圳市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申报注册流程见附件1)。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大小在200KB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体检表上的照片、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报名
现场确认期间,申请人需提前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申请人在预约时间段携带申请材料前往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审验材料。经现场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工作人员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材料不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期限内将材料备齐,再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不属于福田区认定范围内的申请人,请前往相应的区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地址、联系电话和官网网址见附件2)。
1.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6月29日至7月13日(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45,下午14:00至17:45。
2.现场确认地点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楼,仅在现场确认期间受理)。
3.网上预约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预约:
(1)微信搜索“福田大厅”小程序,选择“在线预约”,选择要办理的业务,选择日期进行下一步即可;
(2)微信搜索“深圳掌上政务”小程序,选择“福田区大厅”,选择要办理的业务,选择日期进行下一步即可;
(3)微信搜索“福田政务”公众号,在菜单栏“办事大厅”中选择“在线预约”,选择要办理的业务,选择日期进行下一步即可;
(4)下载打开“i深圳”APP,点击“办事预约”,选择“福田区”,选择“福田区大厅”,选择“在线预约”,找到所需要办的事项并点击我要预约,选择预约日期、填写信息,提交预约。预约成功后,可以在我的预约里查看预约信息,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办理即可。
四、申报材料
网上报名时某项材料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且比对无误的无需提供原件(例如学历验证或普通话证书);如某项材料在认定系统内比对不成功的,将原件拍照上传系统,并在现场确认时向工作人员提供原件进行人工核验(如工作人员认为某项材料需进一步核验的,申请人可以在服务大厅免费复印此项材料并装进档案袋备查)。某项材料在系统能核对成功,请在“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见附件8,请提前打印)对应的表格内标注“是”,否则,标注“否”。
其中,身份证明原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个人照片为现场确认必须提交验核的材料。
(一)身份证明
1.福田区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居民户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提供个人信息页原件和加盖集体户单位或户籍派出所红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集体户首页的,需现场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我的证照”栏目,在线验证本人的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签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电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