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做出考察结论。
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与聘用
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员确定后,在引进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经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并报张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须在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服务5年以上。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获得聘用资格的,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手续,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的,不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获得聘用资格的,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上岗、再考证”,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四、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一)职级待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经认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分别享受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待遇。
(二)购房补助、安家费和生活补助待遇。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享受购房补助30万元,安家费10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2000元;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享受购房补助10万元,安家费3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1500元;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购房补助4万元,安家费3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1000元;
4.一流大学(或者拥有一流学科的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享受购房补助3万元,安家费2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800元。
(三)住房待遇。提供临时(两年内)周转房一套。
(四)绿卡待遇。享受人才服务“绿卡”待遇:免费进景区、医疗优待和子女就近入学等。
五、纪律与监督
张家界市纪委市监委驻张家界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纪委对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有关人员在引进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的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
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0744-2223222
朱老师:18374439887
监督电话:
张家界市纪委市监委驻张家界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44-8222465
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0744-2223020
六、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要求,保持考场及候考区每日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以上,所有考生、工作人员持居民健康绿码进入考场,并做好体温监测登记;全程均需全程佩带一次性外科口罩;候考期间保持人与人之间间距1米以上。
七、本次引进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张家界市人才引进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2020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