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核
计划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在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低于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数,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和微型课形式进行,具体日期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
考核完成后,考评组将考试考核成绩、拟招聘录用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和体检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即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可依次递补。
6.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后,湖州市教育局统一在“湖州市教育局网”(http://huedu.huzhou.gov.cn/)、“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huzhou.gov.cn)、“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签订就业协议;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1.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398591(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其他说明
1.优惠政策。来湖工作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湖州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博士研究生,可分期领取购房补贴35万元、安家补贴5万元,可领取租房(生活)补贴1500元/月(期限为3年);硕士研究生,可分期领取购房补贴15万元、安家补贴3万元,可领取租房(生活)补贴1000元/月(期限为3年)。
2.录用的毕业生在正式聘用时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见习期内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调离教师岗位。
八、联系方式
1.湖州市教育局组宣人事处:
0572-23985792398580
2.湖州市第五中学
地址:湖州市余家漾路222号,邮编:313000
Email:hz5z_xz@126.com(报名表、简历等材料投递邮箱)
0572-2065789/13957287616戴老师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