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0分除外)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0分除外)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面试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中国沈阳人才网、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发布。
4.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通过中国沈阳人才网、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具体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在中国沈阳人才网、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因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中国沈阳人才网、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第三方代理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含“先上岗、后考证”的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合同派遣制教师进行校际间调配,合同派遣制教师需服从岗位调剂。
五、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应发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月应发工资3020元,每月激励基金700元,每年取暖费1398元,享受同等条件教师年终激励基金。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
六、其他事项
(一)凡在考前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沈阳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详见《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附件4)。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中国沈阳人才网、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工作任一环节,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七、咨询电话
1.招聘政策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024-22511666024-31516299
2.技术支持电话:
024-22536166024-22531424
3.电话咨询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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