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和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招聘岗位全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分数,并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拟招聘岗位人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2.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学院(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待遇
员额制管理人员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人员交流、社会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方面的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九、其他注意事项
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henau.edu.cn/)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请及时关注,若因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71-56552889(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56552706(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