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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补报名时间工作通告

时间:2012-10-30 13:39:28 点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2]5号文)精神,对2012年下半年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且具有余杭区户籍或人事档案由余杭区人才开发中心代理的人员,方可在补报名受理申请期限内向余杭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二、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我区受理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申请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2012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余杭区户籍或人事档案在余杭区人才开发中心的申请人,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余杭区教师进修学校。
  
  补报名前已网上申报成功,可直接进入现场确认阶段。
  
  已通过非全国统考途径报名并已受理的申请人,现要求改报全国统考的,需在补报名前由申请人向余杭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余杭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申请人方可在网上进行修改;若不提出申请,则按非全国统考进行相关测试。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接受初审阶段。2012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申请人随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表格(详见附件),到余杭区教师进修学校(临平城区东湖街道朝阳东路22号)办理材料初审。
  
  第三阶段为体检阶段。2012年11月17日,由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体检。
  
  第四阶段为复审、受理阶段。2012年11月22日(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申请人仍需携带已上交复印材料的原件到余杭区教师进修学校,由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复审,并明确受理意见。
  
  三、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2012年11月26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余杭教育网的公告公示栏,及时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余杭区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四、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在进行网上申报后,由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公布、领证通知等事项将由杭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城域网(网址www.hzedu.net)进行告知或公示,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1月30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城域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五、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或在杭州教育城域网“网上办事”中的“行政许可”栏目查询。
  
  咨询电话:86232729
  
  附件: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注意事项

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即为注册完毕。)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
1、现场确认地点:余杭区教师进修学校(临平城区东湖街道朝阳东路22号)
2、现场确认流程
    (1)材料初审:2012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申请人随带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体检时间。
    (2) 组织体检:2012年11月17日,由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体检。
    (3)材料复审、接受申请:2012年11月22日(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申请人仍需携带已上交复印材料的原件到余杭区教师进修学校,由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复审,并明确受理意见。
    三、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携带的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其他材料的复印件、证明均用A4纸):
1、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打印出已有个人信息的4张A4纸,然后复印到一张A3纸上,复印顺序为:A3纸对折后,第一页为封面,第二页为填表说明,第三页为个人信息,第四页为认定机构填写的内容);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本表要盖两个公章,一个是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的公章,另一个是档案管理部门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公章);
5、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下载“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下载“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粘贴与网报上传一致的照片,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
 6、小2寸照片一式三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内,另一张背面写好姓名,用固体胶粘贴在其中一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的左上角,切勿用双面胶粘贴)。

特别提醒:
1.申请人提交初审、复审材料,尽量由申请人本人前往办理,如果申请人确实不能亲自前往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提交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应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事项,同时还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还需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4.如出现报错确认点、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14日。
5、申请人若不按时参加网报、初审、体检、复审、受理,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咨询电话:86232729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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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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