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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平湖市教育局2012年下半年关于“国考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2-10-31 15:38:48 点击:

关于“国考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的通知

 

根据浙教资中心 “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的通知”精神,对部分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给予一次补报名机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

时间:11月1日9:00开始——11月5日15:30结束。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按规定要求,正确申报。平湖市教育局受理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种类。  

2.现场确认

时间:11月6日一天。

现场确认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人民西路164号,平湖市教育局。申请人务必按时到现场确认,不要委托他人代办,逾期不能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和表册等材料,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3. 体格检查

时间:11月9日上午8时正,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教育局一号楼底楼大会议室集中报到开会,布置体检事项。体检费到时直接交给医院。

二、补报名资格与条件

补报名仅限于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之前网上申报已成功,由于《考试合格证明》原件问题未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可再次确认。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三、有关要求和事项说明

建议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前,认真阅读《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要求和事项说明》,严格按照“说明”中的要求,一步一步地操作,准确网报;并且对照要求,做好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材料的准备工作。

《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要求和事项说明》路径在:平湖市教育网首页→部门机构→师资管理中心→教师资格认定→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要求和事项说明。

 

                                   平湖市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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