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招聘教师
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说明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等材料。
其中依据父母一方条件报名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证明;父母一方在岱岳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需提供父母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父母一方在岱岳区企业工作(指原岱岳区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的毕业生,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招工合同书及现主管部门的证明信;父母一方在岱岳区投资兴业的需提供岱岳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2011年或2012年)。
支教教师还需出具所在乡镇、街道的介绍信,介绍信注明支教具体时间,及是否一直在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年度考核情况,并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及复印件。
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还需出具《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服务期满通知书》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要求真实可靠,并在报名登记表中签订承诺书,凡提供虚假材料,查证属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岱岳区教师招聘。
考生自备标准档案袋一个,用于装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档案袋封面上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学科、联系电话及袋内材料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