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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1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条件:
1.1-3号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5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2.4-5号岗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6-7号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其他条件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志愿者协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志愿者协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19、2020年毕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人员,2021年毕业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00-2022年1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00-2022年1月5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00-2022年1月6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00-2022年1月6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00-2022年1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ust.edu.cn/)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江苏科技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毕业院校的院级党委出具证明或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3.具有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须由校团委或校级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具有院级(含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4.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任务和任职起止年月。计算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5.1-5号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6-7号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1月8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