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
(三)招聘方式和时间
1.招聘方式。采取线下面试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问答加试讲,其他岗位的面试方式为问答。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专任教师试讲的教材及具体章节自选,须提前准备试讲PPT和试讲课程的教学大纲(1页A4纸)。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30分钟。
2.面试时间。
(1)报考《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的,面试时间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之间。
(2)报考《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3)的,面试时间在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8日之间。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根据防疫情况和学院实际确定,并提前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3.资格复审。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将于面试前在面试现场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齐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4.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并于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合格人选及体检人选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
1.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2.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考察公告。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考察组,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
拟聘人选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递补事宜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的岗位招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3)的岗位招聘不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考生咨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三)本次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四)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以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信息为准。省、市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七、联系部门电话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电话:0754-83582509
地址:汕头市濠江区东湖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附件:
1.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2.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3.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表.xls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