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测试。
1、测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超过1:10比例的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讲(说)课、专业技能考核等方式。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为主。
2、关于开考比例。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
(四)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各岗位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组织加试。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察。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事手续,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硕士研究生,按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专业技术十级设岗,享受中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亲属可在黄州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黄州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测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有关现场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四)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8346455(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附件:
1.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2.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3.教育部专业目录
1、《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 年 ).doc
2、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doc
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doc
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4、《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6年增补专业.docx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