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招聘网
首页 浙江教师 福建教师 江苏教师 广东教师 江西教师 安徽教师 北京教师 上海教师 天津教师 湖南教师 湖北教师 河南教师
河北教师 海南教师 重庆教师 贵州教师 辽宁教师 吉林教师 山西教师 广西教师 云南教师 陕西教师 甘肃教师 青海教师 四川教师
山东教师 内蒙古教师 黑龙江教师 宁夏教师 新疆教师 西藏教师 教师面试 说课稿 教案 考试大纲 教师招聘试题 特岗教师 教师资格考试
杭州教师  广州教师  长沙教师  南京教师  福州教师  南昌教师  教师考试大纲  教师资格大纲  政治资料  地理资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广东教师招聘网 >> 汕尾教师招聘网 >> 内容

广东省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时间:2013-1-21 9:15:39 点击: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13年公开招聘

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教师。

  二、招聘岗位和对象

  详见《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1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汕尾市户籍(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汕尾市常住户口);

  3、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热爱师生,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优良的品行和高尚的师德;

  5、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8、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9、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人员,不接受报名。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3年1月28日9:00至1月30日16:00。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区教育局(区管委机关大院内)报名,并填写《汕尾市华侨区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登记表》。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交后不得更改;

  4、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报名时应交考务费180元。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凭通知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3年2月1日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试卷分小学卷、中学卷两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各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岗位名额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末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确定为面试对象。

  (四)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测试应聘者的言行举止、基本素质和实际教学水平,面试有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五)体检

  已确定的体检对象,在指定时间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励及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生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汕尾党政信息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合同期五年(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学校服务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出。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并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51697

  附件: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招聘条件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业资格

华侨区初中教师

1301

10

社会人员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以上

不限

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华侨区小学教师

1302

8

社会人员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中专(中师)以上,
或非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
大专以上

不限

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说明: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教师试题推荐: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试题

教师面试常见问题汇总:教师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教师说课稿教师招聘考试说课稿汇总

教师教案:教师招聘考试教案汇总

教师考试大纲:教师招聘考试大纲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相关文章
  • 文武教师招聘网(www.wenwu8.com) © 2013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站长联系QQ:799752985 浙ICP备11036874号-1
  • Powered by 文武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