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海教〔201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在职教师流动工作的通知》和教育局 2013年3月29日 人事干部会议的精神,结合我校发展规划和师资实际情况,经学校讨论决定并报教育局批准,2013年面向全市小学(在编在职公办教师)公开招聘教师2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1.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英语、小学语文(中高段)各1名。
2.招聘条件:
必须符合海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师流动和新教师招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规定,具体高尚的师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拥护学校章程,服从学校安排,为人诚实正直,具有团队和奉献精神。
①年龄35周岁以下(获名优教师称号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可胜任正常的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②本科学历,现为二级教师职称,具备较强的科研意识和能力,必须主持或参与过课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近年来至少有1篇获海宁市二等奖以上。其中小学语文教师须具备班主任工作经历至少1年以上,小学英语教师具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或者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
③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名优教师等荣誉称号者或教龄长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工作安排
1.制订并上报招聘计划。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发展速度,在对学校现任教师状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确定跨校招聘教师的岗位和人数,然后制订本校教师招聘计划,经学校审定后于 4月7日 前上报市教育局组宣人事科审批。
2.应聘教师报名和资格审核。应聘教师将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能证明自己业绩的主要证明的复印件(A4)和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于 2013年4月14日 前送丰士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应聘教师的材料登记和管理,并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教师面试名单。
3.应聘教师面试,面试由考核小组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领导小组对应聘教师进行总体评价,定出应聘教师的录取人选,于 4月17日 前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核。经核准后,下学期聘为我校教师。
四、工资待遇标准:
按海宁市有关岗位设置管理文件执行工资标准。
五、报名截止时间:4月14 日
六、报名地点:海宁市盐官镇丰士中心小学教学楼三楼财务室
联系电话:87771106 联系人: 章老师
海宁市盐官镇丰士中心小学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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