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四星级高中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并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批准,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四星级高中部分学科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吴中区纪委、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1.按需招聘的原则。从学校事业发展和教师需求的实际出发,确定招聘学科岗位及人数。
2.凡进必公开的原则。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新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本次考试招录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均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三、招聘岗位
吴中区四星级高中教师岗位:30个,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各10个(详见附件1:《招聘教师职位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区内外“985”、“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1.“985”工程院校适合担任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学工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相符。
2.“211”工程院校适合担任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学工作的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8日(星期六)8:30~1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98号)。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者到报名现场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填写《2013年吴中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2份,加贴照片(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13年“985”工程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11”工程院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生证。
③户籍证明。
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
⑥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
⑦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
⑧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2.现场验证。经初审合格,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设在招聘现场的“验证处”,由验证处工作人员进行验证。
3.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报名者将《登记表》一份交“验证处”,另一份交资格初审处登记备案。
《登记表》可自行至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和吴中教育信息网(http://www.wxedu.net)下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材料和相关资格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
3.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设定1:2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分)=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5月24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携带身份证,到区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区教育局办公地址:吴中区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B栋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