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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2013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时间:2013-5-23 9:31:53 点击: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岳县教育局

关于安岳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安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试招聘教师33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考试招聘教师332名。其中:高中教师22名、初中教师98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8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小学教师162名(其中:村小教师130名)、幼儿教师40名。具体岗位详见《安岳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四川省内户籍(含大中专学校入学前的四川省内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日至1995年6月1日出生)。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较为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四)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安岳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六)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2013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考取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有效证明)。

(七)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违纪行为,按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网址为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2013年6月1日-2013年6月4日24:00时,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5日24:00时。

(三)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安岳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安岳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分布情况表》(附件3)等信息,并按以下程序报名:

1.报名注册,填报信息。报名者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报考,如实、准确填写《安岳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规格为:JPG格式、10-30KB)。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报名阶段的照片审查、资格复审和考核(考察)等。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网上只审核考生照片。请报考者按照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3.缴费。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通过并缴费成功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二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已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3年6月20日至6月22日前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四)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续签合同的,任职不满服务期的,不另加分;续签合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按规定加分。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2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者,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406号)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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