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株洲县教育信息网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录聘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录聘的问题,取消录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花名册》和《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聘,试用期包括在录聘合同期限内。录聘人员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自愿到边远地区或山区学校从教五年的《录聘协议书》,服从县教育局的调剂分配。
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2、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以及出卷、阅卷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违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3
县 纪 委 0731-27619161
县人社局 0731-27560862
附表:
2013年株洲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序号 | 职位名称 | 招考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要求 |
1 | 小学语文 | 12 | 大专 | 语文教育 | 28岁以下 | 具有教师资格证,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汉语言文学专业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普通话等级证。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 |
2 | 小学数学 | 10 | 大专 | 数学教育 | ||
3 | 小学英语 | 10 | 大专 | 英语教育 | ||
4 | 小学音乐 | 1 | 大专 | 音乐教育 | ||
5 | 小学体育 | 2 | 大专 | 体育教育 | ||
6 | 小学美术 | 1 | 大专 | 美术教育 | ||
7 | 幼儿园教师 | 9 | 中专 | 学前教育 | 28岁以下 | 具有教师资格证,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 |
合计 | 45 |
株洲县教育局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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