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招聘网
首页 浙江教师 福建教师 江苏教师 广东教师 江西教师 安徽教师 北京教师 上海教师 天津教师 湖南教师 湖北教师 河南教师
河北教师 海南教师 重庆教师 贵州教师 辽宁教师 吉林教师 山西教师 广西教师 云南教师 陕西教师 甘肃教师 青海教师 四川教师
山东教师 内蒙古教师 黑龙江教师 宁夏教师 新疆教师 西藏教师 教师面试 说课稿 教案 考试大纲 教师招聘试题 特岗教师 教师资格考试
最新教师招聘信息  最新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长沙教师  南京教师  教师考试大纲  教师资格大纲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广东教师招聘网 >> 揭阳教师招聘网 >> 内容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教育局2013年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时间:2013-6-22 10:41:56 点击: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学科配套的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建设教育强区的需要,经5月24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2013年全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98名。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程序,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所招考教师根据区教育局确定的聘任职位和本方案规定的任职条件、招聘办法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人员自主选择任教学校。

二、招聘职位

2013年全区计划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实验员、网络工程)98名。具体职位见《榕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无违纪违法记录;

㈡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㈢2009年以后(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中学教师职位(含实验员、网络工程)应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应具备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幼儿园的音乐、美术、学前教育教师只招聘女生;

5、所读专业与报考教师职位必须对应(其中化学、物理实验员分别由化学、物理专业毕业生选报),同时应具备对应的教师资格(网络工程除外)。

四、报名办法

㈠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5日,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榕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㈡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并填写《榕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应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在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所读专业报考对应学科职位,不能改报,也不能兼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

6、已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

7、个人无违纪违法记录证明(2013年前毕业的应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8、《报名表》一式两份(要贴相片)。

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发给笔试准考证。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采用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方式进行。

㈠笔试

应聘人员按报考学科教师岗位参加相应的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计算机)、体育、美术、音乐(其中报考化学实验员的考化学、物理实验员的考物理、网络工程的考信息技术、旅游管理教师的考地理、学前教育教师的考音乐知识)。笔试的内容为对应学科高中知识(其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网络工程只考理论知识),不同学段相同学科的笔试内容相同。每科卷面满分150分,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的合格分数为60分,其余各学科合格分数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出来后,按招聘职位分类在区教育局公示。职位分类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化学实验员、物理实验员、旅游管理和学前教育等18类。

笔试按高考要求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

㈡面试

根据报考条件及各学科职位人数,分别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同学科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应聘动机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实行当场评分、统分和公布得分。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㈢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㈣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精神,经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经考察,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符合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来源:榕城区政务网
  • 文武教师招聘网(www.wenwu8.com) © 2013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站长联系QQ:799752985 浙ICP备11036874号-1
  • Powered by 文武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