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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再次公开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方案

时间:2013-8-5 12:53:14 点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关于要求同意周宁县再次组织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的请示》(宁教〔2013〕3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的意见,现将2013年周宁县再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予以公布。
一、招聘原则

    1、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周宁县实际需求招聘。报名及面试由周宁县公务员局、教育局按照上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周宁县纪委和监察局派员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1、招聘人数

经宁德市公务员局核准,招聘幼儿园教师15名(详见《周宁县公开招聘2013年下半年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表》)。

2、招聘对象

A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

B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方向)、音乐表演、表演艺术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

C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艺术表演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周宁籍毕业生。

D类: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周宁籍毕业生。

每位考生只能按条件选择其中一类报考,不能兼报。

若A类实际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该岗位剩余计划调整到B类;若B类实际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该岗位剩余计划调整到C类;若C类实际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该岗位剩余计划调整到D类。

3、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专业、年龄要求:详见《周宁县公开招聘2013年下半年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2013年8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周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随带材料:2013年周宁县新任教师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附成绩表)、就业报到证、户口簿、一寸免冠相片1张,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已婚者还需提供计生婚育证明。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3年8月14日上午到周宁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4、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四、招聘方法

1、笔试

由省教育厅出卷,宁德市公务员局、宁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时间:2013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地点:宁德一中。

2、面试

(1)由周宁县公务员局、周宁县教育局按照上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2)每个岗位类别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成立面试小组,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4)面试项目为弹、跳、唱、说,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技能,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由评委当场评分。

(5)考生面试顺序由随机抽签确定。

(6)随带材料: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报到证和身份证。

相关招聘信息将在周宁教育网(www.znjy.net)发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的40%加上面试成绩6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类别最后一名出现总分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同时出现并列时,则进行加试。体检、考核工作由周宁县公务员局、周宁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闽政文[2008]344号及宁市委办[2003]34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各学科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聘用。

3、对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各岗位考生考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聘后管理

新聘毕业生至少在周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其中试用期为1年,若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   0593-5631969

县纪委执法监察室 0593-562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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