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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玉林市陆川县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3-8-21 10:46:10 点击:

陆川县201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2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面2013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的通知》(桂教特岗办[2013]1号)精神,我县今年招聘特岗教师300名,其中小学220名、初中80名,网上通过资格审查670人,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陆川县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201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陆川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相关领导担任,工作人员从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抽调,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75-7333705。

二、招聘对象

应聘陆川县2013年特岗计划教师并通过自治区最终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程序:资格复审、面试、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集中培训、签订聘用合同等。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

(1)目测应聘者五官是否端正,语言表达是否清晰流畅,其身体素质是否达到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要求。

(2)查验复审应聘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需交验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回个人,下同)

③毕业证、学位、学生证证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学业成绩)复印件;

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⑦最高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同时,请应聘人员带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交验是否签订。

2.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7月17日至18日,8:00时—17:30时;

地点:陆川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775-7333705(县教育局)

(2)凡资格复审时间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程序。

(二)加分(计入总成绩)

1.学历学位加分:研究生6分,一本5分,二本4分,三本3分,专科2分;有学士学位证加1分,有硕士学位加2分。

2.师范类加5分。

3.专业对口加3分。

考生加分情况与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于7月19日一并公布在陆川县教育信息网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经资格复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上午8点开始。

3.面试地点:陆川县第二小学。

4.面试内容和程序

(1)面试内容另定。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者不能作为拟聘对象。

5.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到场进行监督,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性。

6.其他面试的相关具体事项另见面试工作方案。

7.面试成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的当天在考点公布栏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按各学科岗位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以下列条件及顺序优先确定拟聘对象:①师范类优先;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③学历、学位高者优先;④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优先;⑤同类专业的优先(以下列顺序优先确定:专业成绩、实习成绩、获奖情况确定),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在陆川县教育信息网。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用人员与陆川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上报拟聘人员名单。将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拟聘人员按有关程序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公示。

(七)集中培训。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培训者,取消聘用资格,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八)选岗。经培训合格的拟聘人员,根据“陆川县2013年特岗教师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按学科,按分数高低顺延选择岗位,一旦岗位选定不能更改,不选岗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签订聘用合同。对确定选岗的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选岗的学校上岗任教,并与选岗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陆川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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