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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13-10-8 9:40:34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贵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13年计划在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清镇市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特设岗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13年计划招聘特设岗位教师50名,其中:修文县10名,息烽县10名,开阳县15名,清镇市15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贵阳市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式进行。

(二)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审查、考试考核、集中培训、资格认定、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试教,笔试命题工作由贵阳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教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县(市)制定。

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试教、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各县(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贵阳市户籍或贵阳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

2.贵阳市户籍或贵阳市生源的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限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只能报考幼儿园教师),

3.取得相应学历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即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取得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11日及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7.经研究确定的其他情况。

凡是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资格认定、录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保障政策

1.“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三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2.“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任教十年以上的,由所在县(市)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纳入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1日—2013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报名地点见附件二)。

报名时,由县(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先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允许报名进入考试程序。

报名截止后,各县(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统一编制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携带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并交近期白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达到2:1及以上比例即可开考。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9:00至16∶3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10月28日—2013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凭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地点请考生现场咨询。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录用手续整个过程)的必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两证不全而取消进入下一考试环节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教育综合知识测试》和试教。

1.《教育综合知识测试》为笔试,由各县(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试教由各县(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确定后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

《教育综合知识测试》和《试教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在相关教育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市特岗教师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考试

(一)《教育综合知识测试》

《教育综合知识测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持其他任何证件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需在考前15分钟入场按时参加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开始考试1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试教

根据参加《教育综合知识测试》考生的成绩,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试教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不再调整和减少招聘计划。

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考核要求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教育综合知识测试》、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者,试教成绩高者在前)。

(四)其他

如遇某岗位进入试教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七、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八、录取及签约

录取工作在试教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报考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招聘计划县(市)签订录用协议,凡在规定时限内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经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将在相关教育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录用协议的人员,须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被录取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将依据录用协议追究责任。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考试各环节,由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咨询电话:

贵阳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1-7989391,7989520

修文县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1-2371552

开阳县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1-7220021

息烽县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1-7728975

清镇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1-2522296

监督电话:

贵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51-7989400

修文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51-2371417

开阳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51-7221354

息烽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51-7722455

清镇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51-2523439

十一、其他

(一)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注意各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同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的,责任自负。

(二)贵阳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贵阳市教育局人事处;各县(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县(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阳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贵阳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生查询本公告请登陆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贵阳市教育信息网。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相关教育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4、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5、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

1.贵阳市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rar

2.各区(市、县)招聘报名地点.rar

贵阳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

(作者:贵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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