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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时间:2013-10-24 10:44:44 点击:

包头市达茂旗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内教人函〔2013〕63号《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达茂旗教育局2013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面实行网报,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10月20日—11月5日。

二、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

三、材料审核地点:达茂旗教育局师资科;

审核时间:2013年11月6日-11月10日

四、体检时间:2013年11月12日。

体检地点:达茂旗医院

五、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资格请选择认定机构:包头市教育局(达茂不受理非师范类申请)

六、认定、编号时间:2013年11月13日---15日

七、证书打印及发放时间:2013年11月15日-20日

八、上报材料的要求

需提交“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在认定时,除提供《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2.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个年度(含试用期)以上的聘任合同。

3.近一年的教学业务档案。

所有附属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复印。

达茂旗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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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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