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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2014年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事项通知

时间:2014-4-12 10:36:22 点击:

延安市2014年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事项通知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1号)精神,现将2014年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领取安排

(一)领取时间

2014年4月14日—4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领取地点

延安电大办公楼601室。

(三)注意事项

1.准考证必须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领取,不得代领。逾时未领者,按自动弃考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2.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准考证,以防丢失。

3.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要提前查看考点,熟悉乘车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教育政策法规4月20日8∶10—9∶40

教师职业道德4月20日10∶20—11∶50

教育学4月20日14∶00—15∶30

教育心理学4月20日16∶10—17∶40

(二)考试地点

延安市实验中学

(三)注意事项

1.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必须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生守则。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舞弊行为的,按照陕教师〔2007〕39号文件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等相应处罚。

4.考生自带文具,答题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笔,考生不得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2319119

延安电大联系电话:2577612、2577616

延安市教育局

2014年4月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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