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201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区属高中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身体健康,品貌端正,符合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良好。
3、在面试成绩相同条件下,入学前为榆阳区籍学生优先聘用。
4、市一中教师:2012届部属师范类院校、国家“211工程”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学历为部属师范类院校和国家“211工程大学”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5、市二中、市苏州中学教师:2012届部属师范类院校和国家“211工程”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体育 |
信息 |
小计 |
市一中、研究生学历储备教师 |
2 |
2 |
2 |
2 |
2 |
1 |
1 |
1 |
1 |
1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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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中、市苏州中学 |
1 |
4 |
3 |
1 |
1 |
2 |
2 |
1 |
2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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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办法
由本人持身份证、等级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应聘者须持本人本科学历证书,于2011年12月10日到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津楼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毕业后,持本人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录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待遇
拟聘人员上岗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二年。聘用期满综合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协议。被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联系电话:0912-3525076 18992253005 18992278966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