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职业技术学校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学校教育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学历条件: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教师资格:须具有中职(高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须符合所应聘职位要求(见附件)。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办法
主要采取面试方式。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职位
8月23日在本校网站、学校门口公布招聘职位。
(二)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根据学校公布的招聘职位,选择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职位,到我校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2.时间:8月23-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地点:东校区行政部办公室408。
经审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不予面试。
要求应聘人员均须在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内到达现场等候,直至资格审核结束。未能在报名和审核时间内到达现场的,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接受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深户需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在我区公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需提供最近的合同;
(6)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3年应聘资格。正式备案时须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三)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统筹实施,由学校组织统一面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1.时间:8月27日上午8:30至结束。
2.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程序: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面试现场候考室等候,并按顺序进行面试。面试完毕,现场公布个人面试成绩并发给回执。
4. 要求: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方可聘用。
四、公布成绩
8月27日招聘单位公布各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和成绩,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职位出现空缺,由学校确定是否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暂行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聘用、回避等规定的,按规定程序进行聘用。
六、其它
年龄及工作经历的计算均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蔡老师,电话:27590998
2014年8月23日
招聘临聘教师计划表
序号 |
职位 |
新聘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考生户籍 |
备注 | |||||
性别 |
最高年龄 |
学历 |
学位 |
职称 |
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 | |||||
1 |
数学 |
1 |
不限 |
35 |
本科 |
学士 |
不限 |
1.中职(高中)教师资格证; |
不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