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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教育局2011年招考农村学校教师公告

时间:2011-6-27 17:03:08 点击:

一、招考计划

(一)初中15名

语文2名、英语4名、物理2名、数学2名、生化2名、史地1名、美术1名、音乐1名。

(二)小学19名

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5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2名。

(三)定向6名

面向2008年签约在我市工作,服务期已满的资教生招考6名,学科不限。

初中、小学各学科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考计划数;视初中、小学学段各学科报考人数等情况,在学段招考计划内调整相关学科招考人数。 资教生报考人数不足12名,按相应比例调减的招考计划用于小学段教师招考。

二、招考对象

(一)初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二本及以上高校毕业)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小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资教生:2008年签约在潜江服务,且服务期内均在岗的资教生,年龄不限。

在本市教育系统从事教学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地域户籍不限;

(二)遵纪守法,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五)学历专业与招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六)2010年及以前届别毕业生,必须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省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核合格证。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已在我市资教服务期满的或正在资教的人员,可先行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处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五)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1年6月10—17日(期间节假日不报名)。

2、地点: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3、手续:(1)交近期免冠1寸彩照5张;(2)填写《潜江市招考教师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及应聘资格。(3)缴纳报名费150元(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

报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信息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调整相关学科招考计划数

根据报考情况,对相关学科招考计划数进行调整,并对外公布

(三)准考证申领

考生凭身份证于6月30日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内容及分值:教师职业能力(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等)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段分学科按各学科招考计划的2倍确定(资教生不分学段不分学科)。

面试前面试人员应持毕业证(2011年毕业生持学校证明)、教育学、心理学考核合格证或者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并提供相应复印件,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负责,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采取抽取报考学科内容进行说课,现场答辩。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占70分,现场答辩占30分。成绩采取隔位法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按学科招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资教生不分学段不分学科)。

(二)体检标准和办法

按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三)递补

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类别和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审批分配管理

(一)公示和审批

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科、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和市教育局人事科共同审核个人档案和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公示后若有举报并查实有问题者,或档案审核有问题者,或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次递补。正式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分配和管理

招考的初中、小学教师由市教育局安排到除园林、泰丰、杨市、泽口、周矶以外师资紧缺的农村学校任教,其中小学教师一律安排到中心小学或村小任教。招考的教师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入园林城区学校。

招考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

八、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全过程执行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和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报名考生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咨询举报电话:6242736、6230465。

本《简章》由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潜江市2011年招考农村学校教师有关问题的说明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潜江市教育局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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