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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2015-04-03 09:16:57 点击:

扬州市邗江区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4﹞11号)、《扬州市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公告》精神要求,我区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扬州市邗江区户籍人员、人事关系在扬州市邗江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和在扬高校2015届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二、受理范围

根据扬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我区的受理范围为:

1、邗江区户籍人员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2. 在扬高校的2015年应届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

3、在扬高校2015年应届专科及以上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

4、邗江区户籍非扬州高校2015年应届专科及以上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这类人员也可在就读高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受理。

三、申请条件

(一)国考及省考过渡人员学历要求

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历无效;

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历无效;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省考过渡人员申报的学科应与应当具备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一致或相近。申请学科与本人有效学历所学专业不一致时,需参加相关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课程目录详见附件,只限文化课),并取得合格成绩。申请教师资格所含的学科,文化课均应为我区学校相关学段已经开设的学科。

(二)国考人员教育教学要求

申请者具有有效期内相应层级、学科的《考试合格证明》。

(三)省考过渡人员教育教学要求

1.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要求

非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需参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补修,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1)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指定学段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

(2)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2007年底以前入学的教育类全日制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此类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栏需注明“教育”字样。

(3)参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者(专用,明确标注“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其他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函授、网络教育学历毕业生均不属于该范畴)。

(4)已取得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某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再申请本学段其他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者。

(5)曾考过我省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考试(小学和幼儿园参加的是小学段、高中和初中参加的是中学段)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6)申请人在试点省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笔试科目(申请学段必考科目)均合格者,无需再参加江苏省统一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可以在成绩合格有效期内直接参加我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但教师资格申请人的申请任教学科(学段)应与《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学段)相一致。笔试科目中任何一科不合格或成绩失效者,仍需通过我省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2.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除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本专业教师资格和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省份(含江苏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任教学科(学段)与《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学段)相一致的申请人外,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均需参加以说课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四)国考及省考过渡人员其他要求

1.普通话水平要求:

50周岁以下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2.身体条件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均必须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身体条件”的具体标准参照师范教育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妊娠期申请人可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后,可以先进行认定,但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申报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或江苏教师教育网(网址:http://www.jste.net.cn),进行网上报名。通过全国统考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参照过渡政策申报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4月20日

特别提醒: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安排,网站的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不能进行网上申报。

2.报名流程:

(1)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 “邗江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办窗口”为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参照省考过渡政策申报人员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再选择“邗江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办窗口”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

(2)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特别注意除扬州市职业大学2015年应届全日制专科师范类毕业生应选择 “扬州职业大学教务处师范科”为确认点,其余所有申请人分国考人员和省考过渡人员选择正确确认点。

(4)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注册成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打印申请表格、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5)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申请表。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现场确认前可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本人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6)申请人每次登录系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或关闭浏览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7)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在“教师资格”栏目“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的“表格下载”中,可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照片粘贴页等。

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

(二)资格初审

国考通过和参加省考过渡的申请对象皆于4月22日—4月24日(上午8:30~11:45,下午1:45~5:00),将规定的证明材料提交至邗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办窗口(邗江中路328号  电话:0514—87896552)现场确认,逾期不能提供者不能参加下一阶段认定。国考通过和参加省考过渡的申请对象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明细如下:

1.国考通过人员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粘贴在材料袋上)。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正反打印、装订)。

(3)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凭人事关系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有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者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是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2015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本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其中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应届毕业生应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证明。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由当地公安部门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7)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8)粘贴相片页(按上面要求附照片1张)。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2.省考过渡人员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粘贴在材料袋上);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正反打印、装订);

(3)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凭人事关系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具有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者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是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2015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本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其中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应届毕业生应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证明。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由当地公安部门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7)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已具有小学、初中等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资格证书原件;

(8)如果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还需要提供所申请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或相应免考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单科成绩合格证明,或申请人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个人成绩页面,由市级以上考务部门盖章认可);

(8)具有规定学历,已评聘申请学科一级教师及以上教师职务的在职初中、小学教师需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学校出具的任教情况证明(学校所属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9)粘贴相片页(按上面要求附照片1张)。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三)省考过渡人员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1.测试对象

除下列人员外,所有参加省考过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均须参加以说课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①驻扬高校2015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②申请的学科与毕业专业相吻合的2015年以前毕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毕业专业名称中须有“教育”或“师范”字样或其它有效证明)和全日制教育硕士;

③具有规定学历,已评聘一级教师及以上教师职务的在职初中、小学教师(所评聘职称、任教经历须与申请学科一致)。

2.测试安排

①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及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于4月29日前在邗江教育网(http://www.hjjy.cn/)公布。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缴纳测试费120元。

②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公布后,参加人员名单由受理机构统一公布。

(四)体格检查

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对象和免于测试对象都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工作安排于教学能力测试结束一周内公布在邗江教育网(http://www.hjjy.cn/),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10日内在邗江教育网公布。

(五)证书发放

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一并在邗江教育网公布,并按照通知到邗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办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有关说明

国家和省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法规和文件参见江苏教育网(www.ec.js.edu.cn)。

六、本公告由邗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4—87895012   0514—87993670

附件:江苏省自学考试主干课程目录

    

附件:

江苏省自学考试主干课程目录

(仅供非本专业教师资格申请人使用)

一、思想品德、思想政治、品德与社会、社会、品德与生活

2040202思想政治教育(本)

1

28078

学校德育工作概论

必考

2

29770

马列原著选读

任选一门

3

29774

哲学原理专题

4

29778

管理学专题

5

28080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6

29777

法学专题

7

29772

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专题

8

29773

政治学原理专题

9

29775

文化学概论

10

29776

社会学专题

11

29779

世界经济政治与国际关系专题

二、语文

2050113汉语言文学教育(本)

1

29782

语文教学研究

必考

2

00037

美学

任选一门

3

00537

中国现代文学史

4

29783

中国当代文学专题

5

00540

外国文学史

6

00536

古代汉语

7

00541

语言学概论

8

00538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9

00539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三、英语

2050206英语教育(本)

1

29786

英语教学理论及方法

必考

2

00600

高级英语

任选一门

3

27036

英语泛读(三)

4

00087

英语翻译

5

27037

语言学概论

6

00604

英美文学选读

7

00603

英语写作

四、数学

2070102数学教育(本)

1

02018

数学教育学

必考

 

2

29790

高等几何

任选一门

 

3

02014

微分几何

 

4

29789

常微分方程

 

5

0201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

 

6

02013

初等数论

 

7

02011

复变函数论

 

8

02009

抽象代数

 

 

五、信息技术、教育技术

2082208计算机信息管理(本)(此专业替代原《计算机科学教育》本科段,代码2080745,已参加原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予以认可)

 

1

04737

C++程序设计(含实践)

任选两门

 

2

02323

操作系统概论

 

3

02142

数据结构导论

 

4

04735

数据库系统原理(含实践)

 

5

04741

计算机网络原理

 

6

03173

软件开发工具(含实践)

 

7

04757

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

 

8

02378

信息资源管理

 

9

27108

多媒体技术

 

六、物理、通用技术

2070202 物理教育(本)

 

1

02039

物理教育学

必考

2

02033

数学物理方法

任选一门

3

02040

理论力学(二)

4

02035

热力学与统计物理

5

02034

电动力学

6

02036

量子力学

7

02038

近代物理实验(实践)

8

29793

计算机辅助物理教学(实践)

9

29794

中学物理实验研究(实践)

七、化学

2070302化学教育(本)

1

02059

化学教育学

必考

2

29792

物理化学(含实践)

任选一门

3

02053

结构化学

4

02054

中级无机化学

5

02055

中级有机化学

6

02056

仪器分析(一)(含实践)

7

02058

化工基础

8

29795

化学教育统计与测量

9

29796

计算机辅助化学教学(实践)

八、生物、科学

2070402生物教育(本)

1

02088

生物教育学

必考

2

02079

生态学概论(含实践)

任选一门

3

02085

细胞生物学(含实践)

4

02078

生物统计学

5

02081

进化生物学

6

29857

分子生物学

7

29797

中学生物学实验教学研究(含实践)

8

29798

计算机辅助生物学教学(含实践)

9

29799

动物生理学

九、历史

2060102历史教育(本)

1

00775

历史教育学

必考

2

00770

中国近代史专题

任选一门

3

00772

世界近代史专题

4

00769

中国传统文化

5

28214

世界文化史

6

00771

中国现(当)代史专题

7

00774

史学理论与方法

十、地理

2070702地理教育(本)

1

02105

地理教育学

必考

2

02094

人文地理学概论

任选一门

3

02102

遥感概论

4

02104

现代自然地理学

5

02099

经济地理学导论

6

02100

地理科学导论

7

02101

区域分析与规划

8

02103

计量地理与地理信息系统

十一、体育与健康

204032体育教育(本)

1

00503

体育教育学

必考

2

00484

学校体育学

任选一门

3

00486

运动生理学

4

00495

体育保健学

5

00497

运动训练学

十二、美术

2050434美术(本)

1

00504

艺术概论

必考

2

07071

中国美术史(二)

油画方向任选一门

任选一门

3

07074

外国美术史

4

04305

油画理论与技法

2

07071

中国美术史(二)

中国画方向任选一门

3

07074

外国美术史

4

00745

中国画论

2

05454

中国书法史

书法篆刻任选一门

3

04324

中国篆刻史

4

04325

中国书论

十三、心理教育、心理学

2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

1

29656

儿童教育概论

必考

2

05626

变态心理学(一)

任选一门

3

05628

团体咨询

4

00163

管理心理学

5

00266

社会心理学(一)

6

05627

职业辅导

7

29657

公共关系心理学

8

28665

认知心理学

9

29658

犯罪心理学

10

28778

心理档案建立与管理

十四、幼儿园

2040102学前教育(本)

1

28043

学前教育基础理论

必考

2

28044

学前教育心理学

任选一门

3

28045

学前教育思想史

4

28046

学前音乐与美术教育

5

28049

学前体育与健康教育

6

28047

学前语言与社会教育

7

28048

学前科学与数学教育

8

28050

学前教育研究方法

9

28051

当代世界学前教育

10

28052

儿童发展

十五、综合实践

    已取得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或教育学类专业毕业生在申请综合实践学科教师资格时,不需要增加自学考试主干课程考试,但必须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他人员应增加江苏省自学考试《社区社会工作》(课程代码00281)、《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课程代码00456)和《认知心理学》(课程代码28665)中的两门课程考试(任选两门),并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十六、科学

申请科学学科教师资格的跨专业申请人,应增加江苏省自学考试生物教育专业(本科段,专业代码2070402)两门主干课程考试。

十七、音乐

因我省暂无音乐专业本科段自学考试课程,对跨专业申请音乐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各地可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增加键盘乐器演奏、视唱、乐理知识和音乐常识问答等内容(具体测试内容由各认定机构制定)。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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