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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省包头师范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时间:2012-2-13 10:36:08 点击:

为适应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

一、招聘条件及专业

见附件: 包头师范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条件及专业

二、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招聘时间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2年3月1日前将个人简历、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递交到包头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个人简历中须包含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前期学历和学位证书、学生干部证明、党员关系证明、身份证、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审核未通过的应聘者,请恕不能一一通知,应聘材料请自留底稿,恕不退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成果特别丰硕且岗位急需的博士及以上人才不受此时间限制。

(二)招聘程序

1、招聘信息通过包头师范学院校园网以及有关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开。

2、应聘者至组织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报名,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3、初审合格者根据岗位要求选择笔试、面试、试讲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考核。

4、由学校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一周之内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和学位证书、学生干部证明、党员关系证明、身份证、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到组织人事签约,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签约。

三、有关待遇

应聘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及服务期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2-3993014、3993015、3993025

联 系 人:施纪华、赵明宇、娜琳

Email: bszrbrcb@163.com或wodeyx014@163.com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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