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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4176名公告

时间:2012-3-4 16:47:28 点击: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0〕50号)要求,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人〔2011〕3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全省中小学(含职业高中,下同)、幼儿园需要补充的新任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4176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2年毕业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确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年龄限制,均指周岁年龄,即截止到3月11日,不超过招聘岗位所要求周岁生日(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月日为准)。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普通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普通初中和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7.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为统招大学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方法步骤


  本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基础知识考试(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技能考核(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岗位所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5日18:00—3月11日18:00。


  2.报名网站: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像素为130(宽)*165(高),大小50k以内)。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区)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报名网页上《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网报流程说明》和提示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5日18:00—3月13日18:00。


  4.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基础知识考试科目共两门,考试费100元,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专业技能考核费用由各市按规定收缴。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报名缴费,待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查结束后,持相关证明到所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由省教育厅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5.网上交费和下载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缴费时间为3月5日18:00—3月14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需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复审时用。4月2日18:00—4月6日18:00请缴费考生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考试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联系解决。


  6.岗位开考比例: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5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陕西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紧缺专业和急需引进的人才可放宽到1:3的比例外,原则上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3月15日,省教育厅确定不具备开考条件的招聘职位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由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三)考试考察

  1.基础知识考试。基础知识考试科目共两门,一门为综合知识,一门为专业科目。两门分值各占50%。


  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12年4月8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师道德与教育法、公文与论文写作、文学知识、历史知识、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陕西省情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参考教材为:《陕西省公开招聘教师基础知识专用教材—综合知识(2012版)》(西北大学出版社出版)。各地市新华书店和经济日报社陕西图书发行部有售。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239号通瑞大厦3楼351室即长安立交东南角长安大学西门北侧朗乐3楼。电话:029—82111044、85224971(外地考生可联系邮寄)。


  专业科目按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学段,分别组织命题。幼儿园教师专业科目考试为保教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儿童发展、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等方面的内容;小学教师专业科目考试为教学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教育基础、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内容;中学教师专业科目考试为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德育、中学课程、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等方面的内容。各学段参考教材如下(陕西省各地市新华书店有售):


  中学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参考书目为:

  (1)栗洪武等主编《学校教育学》,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版。


  (2)王振宏、李彩娜主编《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1版。

  小学学段“教学知识与能力”参考书目为:


  (1)栗洪武等主编《学校教育学》,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版。


  (2)李越、霍涌泉主编《教育心理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1版。

  幼教学段“保教知识与能力”参考书目为:


  (1)郑健成主编《学前教育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七次印刷。


  (2)陈帼眉主编《学前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4月下旬,公布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可登陆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等网站查询。基础知识考试合格人员应及时与报考单位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资格审查有关事宜。


  根据应聘人员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照合格人员与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名单将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等网站公布,并将名单反馈至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的报名表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打印的报名表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须服务期满后方可报考)在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专业技能考核资格,并按照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3.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定于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及各市(区)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取得专业技能考核资格人员及时关注上述网站。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以基础知识考试分数高者为先。


  4、体检。由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时间、地点由县(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察。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于2012年5月底前完成。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审核汇总,2012年6月上旬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以及各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各市人社局统一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单”,并由市、县(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本人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核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以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并由所聘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签订聘用合同,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陕西省教育厅:029—88668651、029—88668653,

  陕西省编办:029—87292012,


  陕西省人社厅:029—87294487;

  报名咨询电话:各招聘职位后所留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029—85221724。

  附件:1.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计划一览表.xls

  2.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doc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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