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2015年城区小学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城区公办小学公开选聘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丰县县域内正式在编在岗农村小学教师(中阳、凤城、孙楼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学校除外)。
二、选聘职位
(一)实验小学(7名):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2名;
(二)人民路小学(5名):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
(三)东关小学(5名):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应聘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与选聘岗位相对应的小学教师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在农村学校工作累计10周年及以上。
(二)思想素质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人格魅力,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近五年考核在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
(三)业务能力条件。须获县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同时论文获县二等奖及以上。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5年的;
4.师德师风存在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
5.凡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报名地点:丰县教育局大门东综合服务中心。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
2.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电子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相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科研课题、发表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
3.每人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4.报名者对本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以后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城区教师选聘。
报考人数与选聘学科职数的比例不能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选聘职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学科选聘计划,所核减的选聘计划调剂给报考人数相对较多的学科。
四、考试与奖励加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理论和报考相关学科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4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地点在丰县教师进修学校,笔试结果公示2天。
(二)奖励加分
1.综合奖加分。县级及以上综合奖加3分(不累计加分);
2.优质课加分。获市优质课一等奖加5分,获市二等奖县一等奖的加4分,获市三等奖县二等奖的加2分(不累计加分);(此项以市县教研室组织并下发的优质课奖励证书为准。)
3.科研课题加分。主持县级科研课题并已结题的加1分,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已结题的加2分(不累计加分)。
奖励加分满分10分。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和奖励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岗位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分说课和答辩两部分,满分50分。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地点为丰县教师进修学校,面试成绩公示2天。
五、录取与聘用
按笔试、面试和奖励加分三项成绩累加为总积分。根据总积分,分学校与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录聘人员名单在丰县教育网上公示。严肃招录纪律,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丰县2015年城区小学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丰县教育局人事股0516-80396925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516-89215163
监督电话:
丰县教育局监察室0516-89209475
网址:丰县教育网www.fxjy.xze.cn
附:丰县2015年城区小学教师选聘报名表
丰县2015年城区小学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