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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5-12-23 17:12:43 点击:

桐庐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桐政办〔2013〕13号)精神,结合所属学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桐庐县户籍或桐庐县生源,户籍以2016年1月7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三)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22日后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六)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持如实完整填写的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于2016年1月7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桐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03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3倍,将不开考。

3.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6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桐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03室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须提供委托人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1.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一门。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个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于2016年1月15日在桐庐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考”栏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具有体检和考察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桐庐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考”栏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作递补。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四)考察

1.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2.考察标准: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桐庐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作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面试、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布3天前,本人自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的,可在其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个依次递补。

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其它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二)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四)县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五)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六)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2.报名登记表。

    联系电话:0571-64218512

桐庐县人社局

 桐庐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下载.rar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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