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核表》1份;
(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应聘的,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印章;
(5)应聘职位所需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相关证件(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6)《实施方案》及《岗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纳雍县教育局抽派报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审核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实施方案》及《岗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须达1∶3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调整招聘计划。减少招聘计划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范围:
①zz01-zz10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②zx01-zx12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中专业知识占90%,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占10%。
③ys01岗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中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90%,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占10%。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应聘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时间:2016年7月17日上午:9∶00 — 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计划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
zz01至zz10、zx01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zx02至zx12岗位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岗位相应学科现行教材。
ys01岗位面试采取试教和才艺展示方式面试。
3.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公告。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二)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ys01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zz01至zz10、zx01至zx12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纳雍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