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17号)文件规定,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区招聘办”设在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铜仁市碧江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定向招聘“村支两委”职位的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报考定向招聘“乡村幼教志愿者”职位的学历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及以上,具体职位所需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
(四)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职位,为截止2016年6月29日在碧江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基层项目服务且期满两年及以上的人员;定向招聘“村支两委”的职位,为截止2016年6月29日在碧江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满一届(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随军家属的职位,为截止2016年6月29日,为碧江区户籍或兵源(生源)且本人系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为截止2016年6月29日驻碧部队现役军人的家属;定向招聘“乡村幼教志愿者”的职位,为截止2016年6月29日,由碧江区统一招募在乡村幼儿园服务满1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五)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8年6月2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和定向招聘“村支两委”职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三)在各类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6月29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五)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六)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七)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网址:www.trsrzs.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9日至7月1日。
上午9:00---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川硐镇凉湾村)附五号楼一楼大厅。
乘车路线:滨江大道(东关)乘坐18路公交车,铜仁火车站乘坐19路公交车。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须持填写好的《铜仁市碧江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3、仍在服务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村支两委”须提供所在碧江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截止2016年6月29日任职满一届且仍在岗及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文件)1份,任职证明须由区委组织部签署情况属实及同意报考的意见。
5、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驻碧部队随军家属须提供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材料复印件(须批准机关盖章)或证明1份,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乡村幼教志愿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区教育局出具服务年限的证明;
8、区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四)报名程序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相关事宜由“区招聘办”具体负责,具体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在“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碧江区2016年公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附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区招聘办”选派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2、资格审查通过的,凭报名资料到缴费处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并将“报名表”交缴费处保存,经缴费处人员签字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缴费凭证是领取笔试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方案和职位表要求的,即取消应聘资格。